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珠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和清远市农业农村局《关于做好清远市2022年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确保禁渔制度顺利实施,我局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违法行为,加大执法检查力度,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渔业执法检查工作,截至目前,开展执法检查10余次,查处禁渔期通过电鱼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违法案件1宗,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。
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的同时,广泛开展宣传教育。3月上旬,我局深入各镇(乡)进行禁渔期宣传教育工作。通过悬挂横幅、张贴公告、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,公布镇(乡)相关天然水域从3月1日至6月30期间实行禁渔期和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的通知,重点宣传禁止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的法律法规,公布举报电话,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渔民参与监督举报。截至目前,张贴横幅和通告20余幅,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。
通过执法检查工作及宣传禁渔期宣传,营造了禁捕氛围,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淡水渔业资源的法律意识,严厉打击了禁渔期间渔业违法行为,维护好正常的渔事秩序和水域渔业生态环境,促进我市渔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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